智囊全集 迎刃卷四(9)

作者: 冯梦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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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益

王益知韶州,州有屯兵五百人,代者久不至。欲谋为变,事觉,一邵皆骇。益不为动,取其首五人,即日断流之。或请以付狱,不听。既而闻其徒曰:“若五人者系狱,当夜劫之。”众乃服。

【译文】

北宋仁宗时,王益(王安石之父)做韶州的知州,州里屯兵五百,这五百人的服役期限已到,可是替换他们的队伍许久还没有到达,这五百人想到要策划叛乱,事情被发觉了,州中的百姓都很恐慌。王益却十分沉着,拿到为首的五人,当天就判了他们流放罪并押送走。有人请求将五人送进监狱,王益没有采纳,不久,听到兵士们议论说:“如果五人关进监狱,当天夜里就劫狱。”众人这才佩服王益的明断。

贾耽

贾耽为山南东道节度使,使行军司马樊泽奏事行在。泽既反命,方大宴,有急碟至:以泽代耽。耽内牒怀中,颜色不改,宴罢,即命将吏谒泽,牙将张献甫怒曰:“行军自图节锁,事人不忠,请杀之!”耽曰:“天子所命,即为节度使矣。”即日离镇,以献甫自随,军府遂安。

【译文】

唐朝的贾耽做山南东道节度使时,唐德宗巡幸梁州。贾耽派行军司马樊泽到梁州向德宗奏事。樊泽事毕返回后,贾耽正设酒宴,忽然有朝廷的紧急文书送到,命令:樊泽代替贾耽的节度使职务。贾耽看后,把文书藏到怀中,面上不动声色。酒宴结束后,贾耽便命令堂吏去见樊泽,贾耽的牙将帐献甫气愤他说:“樊行军在皇上面前自谋节度使职务,侍奉主帅不忠,请允许我把他杀掉!”贾耽说:“这是皇上的命令,樊泽现在就是节度使了。”当天贾耽就离开了驻地,并让张献甫跟随自己,军府因此平安无事。

处工孛罗等

万历年间,女真虏人阿卜害等一百七员进贡到京。内工学罗、小厮哈额、真太三名为首,在通州驿递横肆需索。州司以闻。时沈演在礼部客司,议谓本东夷长,恭顺有年,若一概议革,恐孤远人向化之心,宜仍将各向年例正额赏赐,行移内府各衙门关出给散,以彰天朝旷荡之恩。止将工孛罗等三名,革其额赏。行文辽东巡抚,执付在边酋长,谕以蚤扰之故,治以虏法。俟本人认罪输服,方准补给。

(评注:沈何山演云:客司,古典属国,邮人蚤于虏,不能不望铃束,然无以制其命。初工孝罗等见告谕以罚服,骜弗受也,与赏以安众,革三人赏以行法。三人头目,能使其众者,且积猾也,然离众亦不能哗,遂甘罚服。此亦处蚤扰之一法。)

【译文】

明朝万历年间,女真人阿卜害等一百零七人进贡到达京师。其中以工孛罗、小厮哈额、真太三人为首,在通州驿站,横肆需索。州司向朝中奏报了这些事情。当时沈演在负责接待外宾事务的礼部客司任职,接到州司禀告后,径商议认为这些人都是东夷人中的首领人物,且恭顺多年,如果一概处治,恐怕会辜负远邦夷人向往中国教化的心情。应该仍然按往年常例正额赏赐给他们,并给内府发文,要求各衙门都给他们一些小的犒赏,以弘扬我们天朝旷广浩荡之恩。只是对工孛罗等三人,要革除他们的额赏。行文给辽东巡抚,让他们拿给边地首长,对这三人以蚤扰民众的罪名用当地的法律处治。等到他们本人认罪服输后,才能准于补给赏赐。

王钦若

王钦若为毫州判官,监会亭仓。天久雨,仓司以米湿,不为受纳。民自远方来输祖者,深以为苦。钦若悉命输之仓,奏请不拘年次,先支湿米。(边批:民利于透支,必然乐从。)太宗大喜,因识其名,由是大用。

(评注:绍兴间,中丞蒋继周出守宣城,用通判周世询议,欲以去岁旧粟支军食之半。群卒恶其陈腐,横挺于庭,出不逊语。佥判王明清后至,闻变,亟令车前二卒传渝云:“佥判适自府中来,已得中丞台旨,令尽支新米。”群嚣始息。然令之不行,大非法纪,必如钦若,方是出脱恶米之法。)

【译文】

南宋时,王钦若为毫州判官,并监理会亭仓事。因天气久雨不停,管理仓储的官吏以米湿为由,不愿意受纳。有民工从远方来交租税,对此深以为苦。王钦若知道这件事后命令让民工入仓,随后他奏请朝廷,仓储可以不论期年先后,先支湿米。大宗皇帝知道此事后大喜,由此认识了王钦若的名字,开始重用他了。

令狐-李德裕

宣宗衔甘露之事,尝授旨于宰相令狐公。公欲尽诛之,而虑其冤,乃密奏膀子云:“但有罪莫舍,有阙莫填,自然无类矣。”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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